在管(guan)廊(架)上敷(fu)設管(guan)道(dao)時,管(guan)架邊緣至建筑(zhu)物或(huo)其他設施(shi)的水(shui)平(ping)距離(li)除(chu)按以下要求外,還應符合現(xian)行(xing)國家(jia)標準GB50160《石油化工企(qi)業(ye)設計防(fang)火規范(fan)》、GB50187《工業(ye)企(qi)業(ye)總平(ping)面設計規范(fan)》及GB50016《建筑(zhu)設計防(fang)火規范(fan)》的規定(ding)。
管架邊緣與設施的水平(ping)距離如下。
①. 至(zhi)鐵路軌外側:≥3m
②. 至道路邊緣(yuan):≥1.0m;
③. 至人行道邊緣(yuan):≥0.5m
④. 至廠區圍墻(qiang)中心:≥1.0m
⑤. 至有門窗的建筑物外墻:≥3.0m
⑥. 至無(wu)門窗的建筑物外墻(qiang):1.5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