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管線和閥門的標高(gao)
①. 如(ru)果標高(gao)不能與管線平行(xing)書寫,可按(an)圖10-46所示的(de)形式(shi)表示。
②. 如果管道布置在構(gou)筑物上,梁、地板和(he)(he)平臺的標高也要表(biao)示(在剖面圖(tu)上,柱號和(he)(he)平面尺寸可不(bu)表(biao)示)(圖(tu)10-46)。
③. 閥門的標高。
按圖10-47所示的形式表示,并留有墊(dian)片的空隙。
二、管線號及(ji)流向
①. 在(zai)表示管道上的(de)管線號(hao)、標高(EL)和流向箭頭時,應注(zhu)意為梁(liang)上的(de)管架號(hao)留出(chu)空間。
②. 管線號、標高(gao)和流向箭頭應為(wei)一(yi)組。
管線號及流向的表示如圖(tu)10-48~圖(tu)10-52所示。